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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来源:】【阅读: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进修学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27号)、《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9]73号)及《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14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年度将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职务推荐和评审。

二、评审对象

实行教师职务评聘结合,各单位应在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中,按照近三个学年度(2016-2017、2017-2018、2018-2019学年度)量化总分(含职称评审附加分)的高低顺序和目前本单位的剩余职数情况,依次确定评审推荐对象。省下达给我市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上报;市下达给我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数25名(按1:1.2推荐),严禁为完成评审推荐数而推荐不符合评审条件者。

三、材料提供说明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性,按市级职称清单要求提拱复印件外,其余的均为原件,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2.三课讲座需提供原件,要有通知.安排表.讲稿,乡村校“开讲”需提供签到表及反思。课题研究需提供原件,课题必须为主课题,不含各类子课题,要有立项证书.申报表.结题鉴定表.结题证书.课题成果。

3.评审表、申报表复印件无效,评审表需用A3打印装订。

4.代表作(论文)原件须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检索结果,代表作A4纸复印(隐去单位、姓名,不可盖章)一式2份。

    5.学历与任教年段对应的要求: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可担任高初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的教学;专科毕业学历,只可担任初中、小学或幼儿园相应学科的教学。中师(含师范类职专)毕业学历,只可担任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的教学。上述学科教学均以考核表填写内容为准。

    6.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要求:须与本人申报的学科进行对应的学科指导。

7.班主任工作量按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的须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参加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的须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6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第一学历为博士学位人员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参加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的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技能学科教师要求提供学校兴趣小组、课外活动或校外培训等活动计划、安排表或表彰证书等证明。担任班主任工作,需提供有效证明或视同班主任工作的补贴或任职通知,与原始档案(考核表)记载一致。如提供材料证明(班主任、公开课等)不在近5年的考核表中,须提供相应年度的考核表。

8.城镇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4-6门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

9.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特级教师、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杰出人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10.学历填写要求:学历填写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专业与评审学科不符的须加填以前学历。

11.今年申报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评审条件不符的不得推荐,以免浪费指标。

12.根据职称文件及上级会议精神,参加职务评审近五年必须按照职称文件规定完成每年教学工作量及循环教学,否则不能推荐上报。请各校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3.材料组织均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9〕73号)进行组织(市评)。所需各类表格可登陆莆田教育网(http:/www.ptjy.gov.cn)或学校收文系统下载填写,其中《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情况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均按A4纸张双面打印。《简明表》提交5份即可。全部按今年的表格下载填写,往年的相关表格不再使用。

四、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1.2019年9月19日前上报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

2.2019年10月11日前上报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材料。

3.2019年11月8日前上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

4.2019年12月5日前上报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审材料。

各级职务申报职称材料须按上述安排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电子版由各单位严格按统一格式收集汇总并发至13706074336@139.com邮箱,逾期或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依据闽人社文[2016]142号、闽教师〔2019〕27号、莆教人〔2019〕73号

附件:1.闽教师〔2019〕27号 

     2.莆教人〔2019〕73号

     3.闽人社文〔2016〕142号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表格

                           荔城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2日  

(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

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2日印发